☆☆ 體外震波碎石術患者須知 ☆☆ |
1. |
並非所有尿路結石皆能用此一方法治療。 |
2. |
一般來說,大於二公分以上或特殊位置的石頭,往往需要合併其他的治療方式,如內視鏡手術。 |
3. |
由於擊碎的石頭必須經輸尿管排出體外,在此過程中,可能造成輸尿管阻塞及急性腎臟發炎,此時需合併其他治療方法如經皮膚腎臟造廔術,或是輸尿管鏡治療。 |
4. |
小碎石排出體外期間,有部份病人會產生腎絞痛或輕微血尿,可用藥物或大量飲水來控制。 |
5. |
大多數病人只要一次體外震波碎石術就可完全治療,但是有部份的病人需要兩次以上治療。 |
| |
|
|
1. |
手術前4小時,除了茶水之外,避免食用其他食物。 |
2. |
穿著簡單衣物,避免穿戴手飾及隱形眼鏡。 |
3. |
如有發燒或其他身體不適的情況發生,請即通知醫護人員。 |
4. |
懷孕者、高血壓未受控制或凝血有問題之病患,不適合作此一治療。 |
|
|
|
1. |
術後應多喝開水,每天3,000cc以上(約八大杯)以利碎石排出體外,並觀察每次的小便是否有碎石渣排出。 |
2. |
治療後三天禁止從事激烈活動。 |
3. |
一般而言,在數周內碎石可完全排出體外,但也有些病人,擊碎的石頭要數月的時間才能排出體外。 |
4. |
在碎石經過輸尿管排出體外時,有部份病人會產生腎絞痛,但大多數的腎絞痛可用藥物控制。 |
5. |
大部份患者出院時,碎石並未完全排出,患者不需要住在醫院等候,但請務必定期至門診追蹤複檢。 |
6. |
出院後除有腎絞痛、發燒、嚴重血尿等異常現象,須立即至急診室或本科門診診療外,其餘應於治療後一週、一個月、三個月、六個月至本科門診追蹤複查。 |
7. |
體外震波碎石術之後,在腎臟及其周圍或皮下,有部分的病人會產生水腫或血腫,大多數的病人都有輕微血尿,但極少需要輸血,所有的病人都會有腎臟急性損傷的變化(尿液出現與腎有關的酵素增高),但大多數於一週內即可恢復。 |
8. |
回家後若有腎絞痛、發冷、發熱、高血壓(平時血壓正常者)、血尿三天以上等異常現象,請至泌尿外科門診看診,非門診時間請至急診室就診。 |
| |
|
遇有下列狀況時必須儘速就醫: |
|
1. 嚴重絞痛,服藥無效。 |
|
2. 發燒超過攝氏38度。 |
|
3. 連續8小時以上無尿。 |
|
4. 噁心嘔吐超過48小時以上者。 |
|
5. 血尿72小時以上,或血尿非常嚴重,有血塊者。 |
| |